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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改革大戏必将在农业领域拉开序幕!刷人眼帘的是大戏的主角将色彩缤纷、姹紫嫣红!剧情将是波澜起伏、壮阔澎湃!
 
作为对传统经济学具有颠覆性的第6产业理论是建立在实务的操作性基础上的,是在具体细节的实践中遇到了各种问题并必须解决的进行中总结及提炼的。农业改革的重头戏一定是围绕着农业主体的深刻变化而展开的,也只有人的改革、人的组织改革,才能将改革深入下去,才能出现改革之成效,才能救经济。
 
2017年“一号文件”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
 
显然,中央国务院已经意识到了农业改革的迫切性,已先后于2016年10月下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11月下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12月下发《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
 
上述文件的精神在于极力地改变现有农业主体的结构,吸引中高端人士投身到现代农业的升级中去;其目的在于极力地提高农业附加值和产业的规模,以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其手段在于极力地加大鼓励与补贴的力度和范畴,使投身于现代农业的所有主体都能享受到激励的雨露,以最大的积极性贡献于农业。
 
问题的提出:
 
1、农民种地+互联网,就能赚钱吗?
 
2、不上农药又精致包装的农产品就能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价格卖出吗?
 
3、农业展览会博览会来卖农产品真的能拓展市场吗?
 
4、农民现有的知识和素质真的能玩起互联网+吗?
 
5、我国人均耕地是加拿大的1/18,印度1/20,真能供应起14亿人口吗?
 
6、如果全国一窝蜂搞生态旅游农业,扎扎实实的农业技术、深加工、农产品价值提取等高附加值市场,谁来做?
 
7、农业的科技化、生物化、信息化如何着实地落地农村?谁是主力军主体?谁是利益获得者?谁是社会的贡献者?
 
8、一年出台30多部鼓励现代农业规划,农民真的能看吗?看得懂吗?看懂之后真的能运用到经营中吗?运用经营中后真的能产生好的结果吗?
 
9、象牙塔专家植物磷循环的优雅研究真的能解救落后贫瘠且忧虑惶恐的中国农业吗?
 
基于农业1、2、3产业融合的第6产业,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
 
完善制度体系是发挥“人是第一生产力”的基石
 
1.第六产业逼迫法律制度体系的崛起
 
改革规划指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鼓励军人、投资人士、大学生到农村第一线去,国家在扶持资金上、优惠政策上都给予非常大力的支持。
 
要想鼓舞人,就要在人的关系上下大力气。能够公平有效地协调人的关系的,只有立法!
 
我国农业法律体系的缺陷是令人担忧的:
 
日本有200多部专门的农业法律。
 
美国的100多部农业法案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2014农业法》《农业自由法》《农业调整法》《2002农场安全及农村投资法》《2008粮食、保育和能源法》《1985粮食安全法案》《1998农业研究、推广和教育改革法》《1976农民至消费者直营法》《1990食品、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案》《1972农业发展法》《2000农业风险保护法》《2011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案》等。
 
2.我国大量的意见规划方案等文件令人眼花而易变!
 
农业的1、2、3产业融合,是交叉非常复杂、主体非常多样、产业非常跨越而商业交易非常频繁的创新领域,我国传统农民现有的知识及素质根本无法理解到这个层面。仅面对2016出台的国务院及各部委的30多项政策,就早已眼花缭乱、蒙头转向了,而2017年一定将出台更多的政策及细则,那将更令众多农民不知从何开始。因而,《科技农业促进法》和《农业投资法》的立法是迫切需要的。
 
法律制度体系会直接导致农业的综合水平,它导致农业产业制度体系、农业的管理体系、政府的机制、农业观念、农民培训的素质等各方面综合作用和结果。
 
现在有上万家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但食品安全问题又十分严重,这只能说明中国的检测体系不具有公信力,已丧失了其天职的基本诚信!皮之不存,毛将何焉?
 
3.激励与前景的法律制度是第六产业的基础!
 
激励且予人光明前景是现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功能之一,好的法律制度一定会在公平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学的激励目标。以激活人的积极状态,使其对主体的行为具有强大推动力量为目标农业制度体系的建立是第6产业的基础和武器。
 
这使第6产业的主体们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激起了积极行动热情与干劲,满足了精神与荣誉感的需要,提高了全社会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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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琰

彭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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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琰博士:海元律师事务所&数析资本董事长,工商管理博士,中国社科院经济学硕士,是中国最早实践与研究环保农业、食品健康、文化时尚产业的法律与投资专家,为国家立法、政府政策、产业创新做出了贡献。曾任中国国际包装贸易公司总助,海口实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中农信北京证券部副总兼总法律顾问。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理事、沈阳大学教授、世界产权贸易学会理事、中国公共关系协会理事、中华杰出女性协会理事、柳州仲裁委仲裁员。微信:13901252102,haiyuanlawoffice mail:hy@haiyuan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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